出口退运进口清关代理 退运要提供的资料如下: 1.退运协议 副本 2.情况说明 正本 一式两份:致上海海关/致上海检验检疫局 1)首先要说明是部分退运还是全部退运, 2)另外要说明退运具体原因,不能很笼统的说是因为产品质量有问题,一定要很具体,比如说产品本 来要达到什么要求,现在是什么情况。 3)同修理物品退运一样,较好能先给报关行确认下。 3.原出口的报关资料全套以及退单全套 1)如果已核销:要提供外管局已核销证明,正本 2)如果已退税:要提供税务局已补税证明,正本 3)如果未核销未退税:直接提供原资料 4.报关委托书,报检委托书 要提供报关及报检十位数编码 5.一般进口要提供的全套文件 6.原产地证 有正本提供正本,没有提供复印件 7.原出口提单 副本 出口退运是*征进口关税的。但以下几点务必要注意: 1)如果确实质量不合格,那在中/外退运说明书上要详细,具体地描述出来,争取得到海关的认可。如果海关吃不准,那是要由商检局来鉴定。如果商检验局鉴定下来是否认的,那就按照一般贸易征税。所以一切取决于海关认可的情况说明书的正确,有力的描述(中方退运说明书上最后一句要写好:以上情况属实,决无讹诈。如违背事实,愿意接受海关处罚.这个是指冒充正常进口,而采取逃税手段。当然,我想大家胆子也没那么大)。 2)出口退运是**海关查验。如果国外拿到货了,发现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运回来。那要对方千万不要把原来的包装扔掉,还是原封不动地包装上去,较好不要其他包装材料代替。一个包装中的小件数,原来多少,那退运回来还是多少。尽量保持其完整性,原始性。产品外包装/产品本身,有中国制造或者MADE IN CHINA字样,那是较好。如无,建议把C/O的COPY件给海关。C/O都没有,那只能取决于海关的认可了。其他方式应用,我就不说了,自己斟酌。 3)如果外方不支付货款,造成中方经济损失,而要求退运回来: FCL:柜子还在码头。那就在中方的情况说明书中,写清楚啥时候出运,啥时候到港。在对方大致堆放了多少天等等。箱号/封号也要写清楚,这个是充分证明是实实在在的出口退运,与原来出口的提单上的箱号/封号一样的,不可能动里面的货物的。有一定的理由让海关认可。那中方情况说明就*说是质量不好了。而把具体原因写清楚就可以了。至于外方退运情况说明书,有较好。不肯写,就*提供。那中外方的退运协议也*要提供。钱都不付,也不会理睬你了。 LCL或者空运:毕竟是放在对方仓库的。不存在箱号/封号了。中方情况说明书,描述清楚,争取让海关认可。 4)如果当初是逃商检/配额/出口许可证/与当初出口申报中品名完全不一致的,那就奉劝你们不要退运回来。否者我说的难听点,是自己找死。就想办法在当地找其他BUYER,打折,卖全套正本提单。 5)举例:出口到美国的,较好不要莫名其妙从欧洲退运回来。有的向海关解释情况了。这种可能性比较小,但也有时候存在的。我以前听说过的。花了2个月时间,中国海关才同意放行。